关于纸质发票变更为电子发票的通知

关于纸质发票变更为电子发票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全省推广使用的电子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通用电子发票。我公司从2020年7月20日起正式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全部增值税普通发票均采取电子发票方式进行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二、电子发票启用后,同时停开原通用机打发票,使用任何打印机将pdf版本电子发票打印出来(黑白发票即可);

三、 电子发票的传送方式为手机短信或PDF的邮件,请务必预留有效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登陆邮箱后可进行发票下载、查看和打印。并请同时预留邮寄地址,以便转为纸制发票后邮寄;

四、电子发票会在开具后直接向作者发送,如需查询发票副件,请联系我们。

上述开票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详询400-161-1580。

                                                       杭州谷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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